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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王元洪社会帮教工作法》有感--严年宝
发表日期:2014/1/17  阅读:2290

黄浦区社会帮教志愿者协会严年宝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我工作的单位在静安区,闻听区内有一家“七一”运输公司企业,能够接受刑释解教人员上岗就业,给我感到新时期社会和企业的创举。九十年代初,《清明》杂志又发表了一篇“荒漠绿洲”文章,介绍了“七一”运输公司安置、帮教刑释解教人员的生动故事。1998年春天,上海电视台播放了20集电视连续剧“何须再回首”,掀起了收视热潮。因为经常重播,以及我对镜头内上海铁路西站(现今中山公园凯旋路沿线)贫困居住区群众生活比较熟悉,我看了不下10遍,普通话版、上海话版都看,这正是一部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俱佳的作品。社会帮教志愿者的服务精神感染了我,从事安置帮教工作的先进模范人物是我学习的榜样。
  2005年,我在中国民主建国会黄浦区委员会工作,得知上海市安置帮教的领军人物王元洪同志是我们民建会员,后来,又得知王元洪同志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我引以为自豪。
  2009年,我荣幸地来到黄浦区社会帮教志愿者协会工作,担任协会唯一的专职干部。仅此,我陆续动员了自己熟悉的,平时又比较热心社会工作的民建会员们加入到帮教志愿者队伍中来,或者请他们帮助开展帮教活动。
  现在,在黄浦区社会帮教协会中,发挥民主党派成员的积极作用,成为黄浦区社会帮教志愿者工作的一大特色亮点,也是民建黄浦区委工作的一大特色亮点,民建中央副主席、上海市政协副主席周汉民多次肯定了民建会员参加社会帮教志愿服务的意义和取得的成绩。
  在黄浦区司法局和上海市社会帮教志愿者协会的指导下,黄浦区社会帮教志愿者协会现有会员1970名,是上海市综合治理和安置帮教系统的先进集体,协会下设的“新航阳光驿站”过渡性就业模式受到中央安帮办的肯定,“驿站”是上海市过渡性安置就业示范基地。协会涌现出一批安置帮教优秀会员、矫正工作先进个人、帮教先进小组,他们获得了许多荣誉和奖励。
  细读《王元洪社会帮教工作法》感触颇深。诚如书中[引言]所述:《王元洪社会帮教工作法》凝聚了千千万万志愿者的无私奉献和心血,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
  正如《王元洪社会帮教工作法》一书所述,志愿者从自发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安置救助,到自觉开展社会安置帮教工作,再发展到广大志愿者自愿组织,形成了法律意义上的社团组织,提升到为创建社区平安,构建和谐社会,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律行动。
为此,我建议:
  一、《王元洪社会帮教工作法》是一笔宝贵的社会精神财富,凝聚着以王元洪同志为代表的广大社会帮教志愿者的心血,应当将《王元洪社会帮教工作法》申报“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利社会帮教事业内涵的继承和发扬。
  二、社会帮教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安置就业,安置好回归人员就业就是最大的民生问题,大量社会帮教所涉及的相关工作也是民生问题。建议凡涉及回归人员民生问题的相关部门切实按照由市人大通过并施行的《上海市安置帮教工作规定》制定务实措施,进一步扩大回归人员的受益面。
  三、建议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进一步落实好市财政局、市综治委安帮办特急沪财行〔2011〕74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县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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