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辉同志先进事迹
范辉,男,中共党员,1972年10月出生,现任青浦区重固镇新丰村民委员会副主任,新丰村党支部支部委员。从事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的社会帮教工作5年以上,工作实绩显著。
新丰村位于重固镇北首,与白鹤镇、华新镇相交界,全村区域面积3.84平方公里,下设18个村民小组,全村共有694户,户籍人口2428人,来沪人口2400多人。近年来,范辉同志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刑释解教人员社会帮教工作的新思路,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通过社会帮教帮助刑释解教人员重新树起创业信心,走上自食其力的道路。例如,社区矫正对象杨某,他是未成年管教所假释对象,其父母已离婚。杨某由于疏于管教,自己交友不慎,不要读书,整天泡在网吧,导致他走向不正之路。现在杨某刚假释出狱,还比较年轻,感情比较敏感,又没有完整的家庭亲情。在他刚出来时,司法所专职干部和帮教志愿者范辉就将他视为重点对象进行管理和帮助。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关注下,了解到杨某刚开始住在母亲家,但是因为嫌其母亲管教严厉,从而转战到父亲家,但是父亲因为也组成其他的家庭,对于他的管教也没有跟上,他在这段时间内,基本都是游手好闲,无所事事的。专职干部和范辉恐其再接触社会上的不良青年,顶着大太阳,在38~39度的高温下,多次走访到杨某的家里,对他进行思想工作,了解其心理动态,对他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同时也约谈其父母,分析杨某的情况,让其父母协同教育,共同引导他走向好的方向。在一段时间的教育和帮助下,杨某渐渐愿意和专职干部和帮教志愿者敞开心扉,也找了份工作,进入平稳生活。
在工作中,他讲究方法,全村的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情况他都做到心中有数,他经常深入到村民小组中,对刑释解教人员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并按照上级要求,认真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责任制,并经常进行指导,研究制定了村安置帮教制度,落实对刑释解教人员做好造册登记建档工作和衔接帮教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教,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重点管理和帮教,做到不漏管、不失控,预防重新违法犯罪。我村共有刑释解教人员7名,目前已安置7名,建立帮教档案7宗;列入帮教对象7名,帮教率达到100%,在范辉同志的努力下我村的刑释解教人员实现了零重新犯罪的目标。受到上级领导和广大刑释解教人员家属和亲属的普遍好评。
他还积极帮助安置刑释解教人员就业,解决他们的生活出路和就业难题。刑释解教人员一般在家务农,闲居时间长,既影响家庭收入,也不利于他们的思想转变;有的刑释解教人员存在思想顾虑和心理压力,不愿回家,长期流浪,不但影响安置帮教工作,也极可能引发他们重新犯罪。针对这一情况,他积极与村就业援助员协商,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就业。突出因人施教,热心解困育人坚持以人为本,对帮教对象积极引导、扶助刑释解教人员自谋职业、自食其力。例如,新丰村安置帮教对象高某某,出狱后很长一段时间都闲置在家,没有工作,家庭困难,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帮教志愿者范辉了解到他这情况后,根据他多年工作的经验,他立即警觉到,高某某的现在的处境若不改善,很有可能再次让其走上不在之路,所以范辉积极主动走访高某某家里,对其进行关心并了解他现在的想法,同时向司法所汇报高某某当时的状况,与司法所工作人员一起商谈解决方法。最后,决定下来,先解决其就业问题,有了稳定的工作,才能逐渐改善他的家庭状况,帮教志愿者范辉向高某某推荐了好几份工作,一开始向高某某推荐工作时,他就业愿望挺强烈的,但他去了几家单位,过了一段时间,高某某觉得工作不如意,有的去了觉得辛苦就没做几天,有的要么索性不去。几次下来,范辉觉得高某某对工作的热情度减低了,好像还故意排斥,所以,范辉决定再次去找高某某细谈一下,高某某看到范辉一次又一次不厌其烦的帮助他,他也将内心的想法说了出来,高某某觉得自己是犯过罪的,在和别人工作时,总觉得其他人看不起他,所以自己不想和人接触。范辉了解到他的想法后,对他进行了一番思想工作,并举例告诉他其他安置帮教人员成功的例子,让他好好努力,只有自己做好,才不会让别人看不起,同时也跟他讲,帮他推荐的工作中,他没有刻意让别人知道他的情况,自己也不要有自卑心理。在听完范辉的讲述了,高某某终于同意再次去他推荐的单位上班。现在,高某某有了稳定的工作,生活状况也有了一定的改善,他也非常感谢范辉的帮助。
他坚持定期排查与不定期排查相结合。除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重点人头排查外,在节假日和重要会议期间都安排专人对具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防控,一旦发现苗头,及时上门帮教,做好思想转化工作;对涉毒类回归人员,引导他们远离毒友,断其毒源,并想方设法对其进行安置,随时了解他们的精神状态与思想动态,熟悉他们的第一手资料。同时采取勤关心、不歧视的方法,把帮教工作与关心生活,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树立起他们生活的信心。
综上所述,范辉同志是一名优秀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