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临释人员的出监衔接工作,帮助教育刑释“三无”人员,预防其再次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新海镇司法所根据《上海市安置帮教工作规定实施细则》、《刑满释放人员帮教衔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于2021年3月18日由司法所所长带领专职干部和居委志愿者前往军天湖监狱办理“三无人员”朱某某的出监衔接工作。
3月19日上午,新海镇司法所与监狱民警就朱某某出监衔接问题在军天湖监狱门前现场办理了交接手续。随后,司法所将朱某某接回崇明家中。工作人员与朱某某签订了安置帮教协议书,并详细了解了朱某某回来后的生活工作打算,向朱某某讲解了相关法律知识,告诫其遵纪守法,好好做人。朱某某对司法所组织工作人员前来将自己接回表示感谢并表态今后会好好遵守法律法规。
出监衔接工作是做好对刑满释放人员帮教的第一步,对于预防刑释人员重新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新海镇司法所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犯罪,切实维护辖区和谐稳定。
(崇明区帮教协会 宋倩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