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上午,徐汇区社会帮教志愿者协会联合区矫正中心、长桥街道司法所一行四人来到位于杭州市的浙江省第四监狱,将服刑人员陆某于释放当日接回上海。
经多方走访,调查了解到陆某原户籍地罗秀二村的房屋在1998年3月已经调配他人,陆某的新配房屋在长宁区新泾三村,但新泾三村的房屋现在户主是朱某,该房屋内无陆某的相关信息。陆某的母亲在他年幼时就已去世,其父亲也在七年前去世。考虑到陆某出狱后面临“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三无”状况,协会与矫正中心、司法所之前做了细致的出狱预案。陆某出狱后司法所安排了其居住的旅馆,协助其办理申报户口、身份证、低保、医保、廉住房等相关手续。目前陆某情绪较为稳定,他表示出狱后就感受到了社会及政府给他的温暖和关爱,今后一定会遵纪守法,好好生活。
(徐汇区帮教协会 任惠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