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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犯罪心理 把握矫正规律
发表日期:2016/12/20  阅读:2233

——记2016年第二期骨干志愿者业务培训

  11月2日,市协会在上海市旅游培训中心举办了第二期骨干志愿者业务培训。参加聆听讲座的有各区社会帮教志愿者协会会长、秘书长、骨干志愿者及上海江西商会、抚州商会、安徽商会相关负责人共180余人。培训邀请了市监狱局心理矫治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市人社局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考评员、中央电视台一套《今日说法》栏目特约嘉宾孙丽娟教授讲课。  
  市协会王元洪理事长作了开班前动员,对孙丽娟教授长期从事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和对罪犯心理教育的实践具有较深的造诣给予了高度的评价。通过培训对提升社会帮教能力,打造社区矫正帮扶的品牌,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适应社会治理形势任务的需要,培养社会帮教志愿者的综合素质。二要确保培训务求实效,使心理矫治的理论转化为社会帮教志愿者的工作成果,学有所用、学有所得。三、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提高精准帮扶的业务技能,学以致用。讲座由市协会虞惠和副理事长主持。
  孙丽娟教授对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帮教给予了热情的鼓励,提出要以自己的专业知识与帮教志愿者来共同分享。人为什么会犯罪?她从精神分析——犯罪原因论,犯罪行为的产生是自我对超我的随从减弱,而趋向本我的倾向增强所引起的。人格的体现有三种形态——本我、自我和超我。犯罪的人格存在于恋慕情节,人格障碍,(贬义的需要、攻击性需要、宣泄需要、防御性需要)犯罪是一种社会现象,有贫富差距的冲突、文化冲突、文明冲突。一个人犯罪是由于自卑感引起的,是为了追求优越而采取的过渡补偿。由于来自社会文化、家庭、学校及人际关系的不良影响,从而通过违法犯罪来求得补偿性的满足。孙丽娟教授用大量的事例来佐证理论形成的依据,从而使会场内的志愿者静心聆听,鸦雀无声,不时暴出热烈的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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